近日,穆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穆棱市供水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穆市监处罚〔2025〕32号),该公司因在供水服务中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被处以5万元罚款。
据行政处罚决定显示,穆棱市供水有限公司在八面通城区为用户安装水表3万余个,并在供水服务中向用户收取每吨水0.10元的水表改造专项资金,用于改造超过检定有效期等的水表。然而,检查发现,超过水表检定有效期的用户未能及时享受到水表改造服务。此外,该公司的供水收费系统显示水表总数为39270个,而水表安装登记薄上的水表总数仅为31416个。由于收费系统中存在已更换水表未删除及登记簿缺失的情况,导致无法确认超过检定有效期的水表用户,也无法确定向这些用户收取的水表改造专项资金的具体金额。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当违法所得无法确定时,按照没有违法所得的情形进行处罚。穆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2010修订)》第九条第十项的规定,对该公司处以5万元罚款。此次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10月13日,公示截止期为2028年10月13日。
公开资料显示,穆棱市供水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08-14,法定代表人为梁武强,注册资本为407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31085130604806U,企业注册地址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八面通镇城西委,所属行业为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产经新闻爆料电话:0531-851696566
热门评论 我要评论 微信扫码
移动端评论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