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煤业子公司因多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被警告并罚款29.4万元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对陕西陕煤黄陵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陵矿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给予警告,并合并罚款人民币贰拾玖万肆仟元整(¥294,000.00)。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矿安监陕煤督一罚﹝2025﹞01-05号)已于2025年9月27日正式下达。处罚决定书显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在监管中发现黄陵矿业存在多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具体违法事实包括: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履职不到位:检查公司领导2025年7月、8月入井记录显示,7月份总经理赵小兵入井2次,总工程师李团结入井3次,安全副总经理易瑞强入井4次,生产副总经理薛国华入井4次;8月份总工程师李团结入井4次,生产副总经
产经 昨天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