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8项违法事实,龙煤鸡西矿业被罚11万余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昨天11:29 4913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黑龙江)信用公示栏获悉,10月15日,黑龙江龙煤鸡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龙煤鸡西矿业”)因8项违法事实收到罚单,处罚机关为黑龙江省鸡西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处罚决定书文号:黑(鸡)煤安罚〔2025〕190005号。

内容显示,龙煤鸡西矿业的违法事实为:该公司滴道盛和煤矿九井

1. 东采区18#右20路底抽巷风机群低压开关9月3日未做漏电跳闸实验;

2. 东采区17#层右十一路综采供电系统图三Ⅲ号移动变压器低压侧整定不合理,该移动变下一级14号馈电开关电流整定200A,大于上一级移动变压器低压侧整定的190A,整定设置不合理,过流后易造成越级跳电;

3. 东采区18#右15路车场主要隔爆水棚水袋排间距小于1.2米,间距不符合安装质量要求;

4. 东采区18#右20路底抽巷耙斗机后开关处缺少1个沙箱,未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确定的数量配备灭火器材;

5. 东采区右19路车场缺少防止带绳车辆误入非运行车场的阻车器;

6. 东采区19#上/右12路里部回风巷第六台带式输送机机头处未安设照明;

7. 东采区18#右15路火药库门口电缆穿墙未使用套管保护;

8.东采区19#上右12路里部回风巷皮带道中一处电缆接线盒两侧连接不同线径的电缆未安设标志牌

对此,处罚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对其分别1.处1.9万元的罚款(¥19,000.00);2.处1.9万元的罚款(¥19,000.00);3.处1万元的罚款(¥10,000.00);4.处1万元的罚款(¥10,000.00);5.处1.9万元的罚款(¥19,000.00);6.处1.9万元的罚款(¥19,000.00);7.处1万元的罚款(¥10,000.00);8.处1万元的罚款(¥10,000.00)。合并罚款人民币壹拾壹万陆仟元整(¥116,000.00)。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黑龙江龙煤鸡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刘贤君,由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产经新闻爆料电话:0531—85193242

责任编辑:李牧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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