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能源信用公示栏获悉,10月15日,中绿能(天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收华北能源监管局罚单,处罚决定书文号:华北监能罚〔2025〕44号。
内容显示,该罚单的处罚事由为:该公司通过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申请人员变更,变造了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材料办理人员入职申请,提供了虚假材料。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中绿能(天津)建设集团的失信行为事项是:电力企业、电力调度交易机构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文件、资料。
对此,华北能源监管局依据相关规定,对其作出警告并罚款人民币50000元(人民币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处罚执行情况为:正常执行。
据其大股东——中绿能(天津)集团官网介绍,中绿能是专业从事工程投资、咨询、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能源管理业务的大型综合性工程技术服务集团,主要服务于电子高科技与高端制造,生物医药与健康,物流与民用建筑等6大业务领域。客户包括国家电投、招商集团、中机集团、诚通集团、茅台集团等。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中绿能(天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赵建平,大股东为中绿能(天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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