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线下药价悬殊,信息透明与公平交易不能让步

洋葱快评 10-13 1816

“同样的药,同一家店,线上买只要20元,线下却要60多元。”北京某高校学生张朵(化名)近日在某药店亲历了“一店两价”的怪象。

出现如此反差,难怪消费者存疑。不过,只要自主定价权不逾越法律规制边界,倒也无可厚非。

根据价格法,绝大多数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这为经营者根据渠道特性(如线下高租金、线上平台补贴)制定差异化价格提供了合法性前提。只是,药品价格关乎民生底线,而市场调节价绝非无边界自由定价。

目前来看,考量市场调节价,其合法性受制于三个核心约束:成本与价格的匹配性、信息披露的充分性以及竞争行为的正当性。当价差突破合理成本范畴,且经营者高价销售时,辅以可能误导消费者使其误认为该价格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宣传信息,那么巨大的价差便不再是中性的商业策略,而成为证明其宣传内容具有欺骗性的有力证据。

事实上,面对药品线上线下价差问题,国家与地方层面已开始行动。国家医保局于2024年发文,要求以网络售药平台“即送价”为锚点,将省级集采平台挂网价格、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格、定点零售药店药品价格等各渠道药价,与网络售药平台“即送价”比对,发现异常高价即督促整改。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则明确规定,同一定点药店的线下销售价格不应高于该药店通过网络售药平台展示价格的20%。

只有超越传统的限价思维,转向构建“以法治为基础、以信息透明为核心”的长效治理机制,包括建立全国统一的药品价格查询平台,强制药店实时同步线上线下价格信息,强化经营者的价格信息披露义务,在市场经济与法律规制之间寻求平衡,在保障药品价格信息的充分透明与公平交易方面不作出任何让步,方可彻底消除消费者现实购药中的一些疑虑,进而构建起健康、可信的医药市场环境。

作者:贺成

投稿邮箱:qilupinglun@sina.com

责任编辑:张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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