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子女购房首付款及还贷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05-30 5134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孟杰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势,支持职工家庭住房需求,济南放宽首付款提取及还贷提取业务的办理范围。

首付款提取新政策规定:支持提取职工夫妻双方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父母、子女一方与购房职工夫妻任一方需在同一户口簿。通过代际资金整合,减轻职工购房首付款筹措压力。

还贷提取新政策规定: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且已办理住房贷款的职工,还贷提取业务办理范围扩大,除职工夫妻双方外,还包括其父母与子女(父母、子女中的一方与购房职工夫妻或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夫妻中的一方需在同一户口簿)。还贷提取范围扩大后,家庭可支配还贷资金增加,有助于减轻职工还款压力。

需要注意的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要求职工本人持相关材料到现场办理,配偶、父母、子女办理的,需同时到场。还贷提取范围放宽仅限在济南购买自住住房并办理住房贷款的职工,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度不得超过该笔贷款已偿还的总额度。父母、子女申请办理的,除按原规定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供户口簿。

责任编辑: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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