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儿童福利院按照“一人一档”原则,系统整理不同历史时期收留抚养的近 4000 名孤困儿童(以下简称“福娃”)档案,真实保存其入院、在院、离院等资料。这些档案既是济南市儿童福利事业历史变迁的见证,也是保障“福娃”权益、助力寻根溯源的重要凭证。为进一步做好各时期档案资料留存、整理、保护,为“福娃”寻亲行动提供坚实支撑,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档案资料和藏品,诚邀社会各界提供帮助和支持。现将具体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与济南市各时期儿童福利机构发展相关的文件、照片、书信、日记、报刊(纸)、影音视频等。
2.反映各时期与济南市儿童福利院“福娃”安置、工作、生活相关的照片、报纸、报道、刊物、图书、物品等。
3.其他与济南市儿童福利院“福娃”有关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文史资料。
二、征集方式
1.自愿捐赠。鼓励社会各界采取自愿捐赠的方式,使散留在社会的档案资料得到充分保护和利用,经协商自愿捐赠的,由济南市儿童福利院颁发捐赠证明,并在济南市儿童福利院档案管理中心保存。
2.档案寄存。属于个人收藏的珍贵档案资料,可以个人名义将档案、资料、藏品寄存,所有权属于个人,济南市儿童福利院档案管理中心将予妥善保管。
3.复制保存。对不能入馆保存或所有权人不愿捐赠原件的,在确保档案资料安全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可采用拍照、复印、扫描等方式进行征集。
三、征集要求
1.征集的档案资料应准确、真实、可信,不得伪造、虚构。
2.实物影像资料等要符合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
3.征集的档案资料,如录音、录像、照片、手稿、文件、收养凭证等资料应附简要说明和介绍。
四、说明事项
1.档案资料所有者或委托人可以直接与济南市儿童福利院联系商洽捐赠档案资料具体事宜,也可以通过齐鲁晚报向济南市儿童福利院捐赠有关档案资料。
2.征集的各类档案资料,原所有者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以对其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3.济南市儿童福利院对征集入院档案管理中心的档案资料办理相关移交手续,进行详细登记和科学规范管理,并向社会提供利用。
五、征集时间
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六、联系方式
济南市儿童福利院 联系电话:0531-58668711
征集邮箱:jinanetfly@126.com (邮件注明档案征集)
济南市儿童福利院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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